Mar 17, 2009

單車該罰

雖然北市街上單車愈來愈多,單車族的福利卻沒有愈來愈好。現在歡迎單車上路都還沒個影兒,規範單車這兒不行那兒不能的法律已經要起步了。對於政府一向立法從嚴執法從寬的慣例看來,這些硬到不行的規定到時真有人來執行嗎? 至於那些更嚴重的違規又該怎麼辦呢?


通常北市的警察伯伯對機車五口組(最常見的是機車三口組)總是視而不見…


對冒白煙的小白也視若無睹(遑論那明顯不屬於二仁的機車及手提包了)…


當然逆向翹管更事不干己…


現在居然要罰沒頭燈和時速超過15公里的單車,真是動輒得咎,難道這是政府鼓勵民眾騎單車的態度嗎?

其實應該先從讓天人早衰的剎車聲無遠弗屆的緩騎族開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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