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來,魏吉爾(按本書作者的說法,魏吉爾是美國最了不起的長距賽跑專家)逐漸相信,人類耐力的下一次突破將從他不敢觸及的層面展開:那就是「人格」。不是其他教練整天絮聒的那種人格,魏吉爾要的不是「咬緊牙根」、「渴求勝利」或是「好鬥本性」那類的特質。事實上,他在尋找的東西正好相反。他認為真正重要的特質不是強悍,而是同情心、仁慈、愛心。沒錯,就是愛。p110
以世俗的眼光來看,Born to Run (臺譯:天生就會跑)的原文作者 Christopher McDougall (克里斯多福.麥杜格) 身高約190多公分,體重超過100公斤, 這樣的巨人身材天生就不適合跑步(也許去當摔角選手還可以早些出名)。偏偏這位巨人又很愛跑步,而當他以世俗的方法開始慢跑時,他為自己巨大的身體製造了很多痛苦。一般人也許這樣就會換個運動(像是游泳),但是麥杜格先生卻不願意放棄自己最鍾意的運動方法,於是,他找上了號稱全世界少數以古法在長跑的墨西哥原住民:Tarahumara Indians(塔拉烏馬拉族人)。
我不喜歡跑步,但是卻一直希望自己能臉不紅氣不喘地跑它個五公里(原因當然又和被害妄想有關,尤其路上遇到壞人時,跑得夠快還是比打得夠好安全些),天下可有此等好事? 坊間那些教導凡夫俗子邁向超跑之神的書籍大都以跑步技巧為主(我至少也看過五本了吧),鮮少有本書像這一本,不但是從故事開始講起,而且還是精采絕倫的奇幻旅程(當然作者本身的說故事技巧也許不是那麼高明,多虧了他在後記裡感謝的編輯和其助理)。畢竟我對跑步的熱忱有限,如果不是卷首一句老子的「善行無轍跡」(當然還有92頁的「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加上此書簡單易讀,不然我還真無法完成這353頁近乎冗長的自我推銷的。
本書歸納了一些觀點,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第二十八章(p266)提到的「耐力狩獵」。好巧不巧,在過年期間百無聊賴時我剛好在動物星球頻道看到一個有趣的節目,這節目的重點就是全世界跑得最快的動物獵豹,必須在它自己體溫過高心跳過快前追到獵物,留得青山在啊。和其他動物相比,人類有著散熱快呼吸快的特性,證明人類是適合跑步的物種。所以當我讀到人不是因為衰老而奔跑而是因為停止跑步才衰老」p299時,真有一種一語驚醒夢中人之慨啊。
基本上,這本書顛覆了以往的超跑模式,對於越輕越軟越厚越貴的現代工藝超級慢跑經典鞋也給予了非常低的評價(尤其是耐吉)。作者以親身經驗告訴大家,赤腳跑,最好。但是如果你的雙腳長期受到不當的保護時,這時也許該從五趾鞋入手。
作者這種赤腳跑步的理論基礎源自於「會痛就是不正確」的觀念,尤其在長距離跑步時,任何一個錯誤的動作都可能造成極大的傷害。當我們穿著柔軟厚實的現代跑鞋跑步時,我們的腳部肌肉就開始萎縮了,於是傷害漸漸就形成了。但是當我們赤腳跑在草地上時,一定會盡量輕巧,因為光是重心有誤,身體就會發出警訊。話雖這麼說,我還是不太敢光著腳在草地上跑,除了我這懦弱的都市腳承受不了自己的體重,還有,地上總是有玻璃屑呢。
雖說所有的超跑狂熱者應該都拜讀過此書,不過在正式比賽時,還是很少看到穿著五趾鞋跑參賽的身體力行者,也許和柏油路面太硬有關?
或許,日後,當我的身體感到任何的痛苦時,我該想想 Scott Tinley(史考特堤利)說的:將心思放在別人身上,你就會忘記自己。 p314
Mar 6, 2013
天生就會跑 Born to 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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