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5, 2008

色狼誤國論

台灣一向不是恐怖份子有興趣的地方,因此當十月十四日西門町附近出現傷人粉沬時,當然不會是恐怖份子的傑作。經過一天的追查,原來是防狼噴霧劑「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

事情的經過也許是這樣:女騎士經過不平的路,防狼噴霧劑不小心掉出,後方跟太近的車子把噴霧劑壓破,有毒物質就這樣魂飛魄散了。記得高中時,有人在放學時分,惡作劇地在校門口噴了一劑防狼噴霧,結果之後的半個小時,每個經過校門口的學生都感受到那股詭異的味道。


這整件事該怪誰呢? 女騎士東西沒收好是有點過失啦,後方車子跟太近,連真空瓶也敢壓過去也算粗心,但真正該怪的,應該還是滿坑滿谷的色狼及一天數起的性侵新聞。要不是這些變態的一把刀們,女騎士會隨身帶這麼可怕的東西嗎? 因為有色狼,女生隨身帶防狼噴霧劑,不小心釋出時所付出的社會成本,是不是該向這些始作俑者討呢?


第一順位者為一把刀,第二順位者為女騎士,第三順位者為醫護人員+受害者。

想一想,都是大家的錢啊。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agree!

maybird said...

原來是防狼噴霧阿...

我也很同意整體社會成本的問題

Aka-C said...

驚!這天我在臺灣!剛好看到新聞!終于知道是什麽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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