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4, 2008

今天遇見幾條違規

台灣人向來存有一種「僥倖」的心態,很多事情明明知道是違法的,卻常常貪圖方便,或投機取巧,忍不住會去做(當然有時也是法令不合理引人入罪),然後自己會對自己說: 反正大家都這麼做,我不會這麼倒楣被抓的啦… 台灣社會人情味重,公權力不彰年深日久,往往不多時就得來這麼一次交通大執法,似乎是執法單位在提醒人民: 小心哦,老虎不發威,別把我們當病貓哦,我們可是有權管教你們的。然而,對於平日就奉公守法的小市民來說,實在是宣誓大過實質。

對此,媒體的反應多認為政府在搶錢。除了部分法令不合理引人入罪的案例外 (其實媒體需要關心的應該是這些吧),懲罰不守法的人其實是對守法的人最好的保障之一。酒駕撞死的常常是無辜的路人,撞到路邊違停致死的也常常是無辜的騎士。


台北街頭常見的三貼,警察從來不會管的。照顧弱勢咩。


這位媽媽雖然沒有違法,不過這樣載小孩真的蠻危險的。


郵差騎上人行道? 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啦…警郵一家,警察是絕對不會找郵差麻煩的。


人行道已經被商家當成自家前院,非常窒礙難行了,現在郵差又來…請注意,這個郵差和上張郵差是不同的郵差。一個車號是B開頭,一個是C開頭。 一個著黑皮鞋,一個著白布鞋。一個左後方掛了郵包,一個則無。為了他們的顏面,我就不徹底發揮CSI的精神了。

隨便拍拍就有這樣的成績,還不錯吧。如果舉發台北市交通違規有獎金可領的話,既使物價飛騰,光靠檢舉獎金應該也可以過得很好吧。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糟糕~我也常常這樣載小孩咧

601 said...

這位媽媽,這樣小孩就成了妳的安全氣囊了哦…知恩圖報的小孩,也不算白養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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